哪些银行可以做助学贷 银行创业贷
一、申请创业担保贷款的对象范围
(1)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复员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留学回国人员)、产能过剩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网商、农村自主创业农牧民、已办卡贫困人口, 而留在农村的人(农村居民是指有一技之长或掌握尖端技术的大学毕业生、退役军人、科技人员,留在农村的人是指未在农村牧区转移就业的劳动者。 在我市,他们以个人、合伙或组织方式创业,资金不足,无法给予创业担保贷款。
对已成功创业、作出正还款、促进就业能力强、创业项目好的个人借款人,可继续提供创业担保贷款贴息,但累计次数不应超过3次。
除助学贷款、扶贫贷款、住房贷款、购车贷款、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外,申请人及其配偶在提交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时应无其他贷款。
(2)当年小微企业新招聘的符合条件的人员达到现有员工的15%(100人以上企业的8%),且与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同时小微企业不存在拖欠工资、社会保险费等严重违法信用记录。
二、业务担保贷款金额及贷款期限
(一)呼和浩特市创业个人创业担保贷款的贷款期限由不超过2年调整为不超过3年,对毕业5年内在呼和浩特市创业的高校毕业生给予最高5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支持。超过国家规定额度的贷款所产生的折扣,由市、县阅批承担。向其他符合条件的个人发放的单笔创业担保贷款最高限额为20万元。符合条件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借款人合伙创业的,贷款额度可根据合伙企业家人数适当增加,最高不超过符合条件的个人贷款总额的10%。
(2)小微企业当年吸纳安置符合条件的人员并与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如果100人以下企业新招聘人员达到现有员工总数的15%(100人以上企业为8%),最高贷款额度为300万元,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对还款积极、促进就业能力强、创业项目好的小微企业,可继续提供创业担保贷款贴息,但累计次数不得超过3次。
三、企业担保贷款利息补贴
个人或小微企业承担利息2.35%,财政贴息3%。武川县个人或小微企业承担利息2.35%,财政贴息4%。以上标准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市场报价进行调整。
四、免于业务担保的贷款反担保情况及反担保形式和担保金额
(1)10万元以下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国家创业孵化示范基地或信用社区(村)推荐的创业项目,经金融机构评估认定的设区市级以上荣誉称号的企业家、创业项目和企业,信用小微企业、商户、农户,经营稳健守信的二级企业家,免于反担保要求。
(2)在呼和浩特市事业单位工作的公职人员可为借款人提供反担保,每人可担保20万元。
(3)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银行、农村信用社、电信、邮电、民航、宠物的管理人员
0万元。
(四)符合本地规定可变现房产(包括第三方房产)、土地可作抵押担保,抵押率为60%;高于贷款额度的有价证券、定期存单可作质押担保,质押率为90%。以上抵押、质押担保手续由经办银行办理。
(五)规模较大的市场、商场可为入驻的商户提供集中统一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担保单位自有净资产总额的50%。
五、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应提交的材料
(一)个体、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创业申请贷款的,需提交以下资料:
1、呼和浩特市创业担保贷款申请表原件2份(A3纸)
2、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审核认定表原件2份(A4纸)
3、营业执照复印件2份(正本缩印成A4纸)
4、借款人身份证、户口簿、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身份证、户口薄首页和本人页、就业失业登记证2、3页复印件各2份(A4纸)
5、合伙经营的需提供工商备案的公司章程复印件2份 (A4纸)
6、复员转业退伍军人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高校毕业生提供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刑释解教人员提供释放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返乡农民工提供村委会开具的返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份;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提供村委会出具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份。(A4纸)
7、需提供反担保的,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以抵押物担保及质押有价证券或定期存单担保的由经办银行办理手续
以个人担保的需提供反担保人工资收入证明原件4份,身份证、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复印件各2份(A4纸)
(二)小微企业申请贷款应提交以下资料:1、呼和浩特市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申请表原件4份(A3纸)
2、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4份(A4纸)
3、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份(A4纸)
4、企业上年度12月份在岗职工花名册、工资表原件及复印件4份 (A4纸)
5、企业当年新吸纳人员花名册、《劳动合同》、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4份(A4纸)
6、以抵押物担保及质押有价证券或定期存单担保的由经办银行办理手续
以个人担保的需提供反担保人工资收入证明原件4份,身份证、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复印件各4份(A4纸)
(三)个体、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创业及小微企业申请贷款,如有经营所在地市场或商场统一反担保的,需市场或商场与贷款地创业担保贷款担保机构签订反担保协议,统一办理贷款事宜。
六、业务受理范围
(一)市四区内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个人及其创办的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由市本级就业服务部门(担保机构)统一受理经办。市四区内其他符合创业担保贷款条件的个人、小微企业贷款在创业地所在区就业服务部门(担保机构)统一受理经办。
(二)旗(县)范围内符合贷款条件的个人、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由创业地所在旗(县)就业服务部门(担保机构)统一受理经办。
七、经办机构及咨询电话
经办机构
联系电话
经办地址
市本级
0471-6241551
新城区新华东街87号奈伦国际B座3楼中区创业担保贷款受理窗口
托克托县
0471-8528708
托克托县托克托大街政务服务中心5楼507室
和林县
0471-7190239
和林格尔县城关镇呼清路182号人社局2楼创业担保贷款窗口
清水河县
0471-7910226
清水河县城关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2号窗口
武川县
0471-8821758
武川县可镇昌兴西街就业社保大厅一楼东厅2号窗口
经办机构
联系电话
经办地址
市本级
0471-6241551
新城区新华东街87号奈伦国际B座3楼中区创业担保贷款受理窗口
托克托县
0471-8528708
托克托县托克托大街政务服务中心5楼507室
和林县
0471-7190239
和林格尔县城关镇呼清路182号人社局2楼创业担保贷款窗口
清水河县
0471-7910226
清水河县城关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2号窗口
武川县
0471-8821758
武川县可镇昌兴西街就业社保大厅一楼东厅2号窗口
八、其他
具体事宜请登录呼和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
(http://rsj.huhhot.gov.cn/)首页--业务专题--人才就业--2021年呼和浩特市创业担保贷款办事指南查询。
申请表网盘下载链接:https://pan.baidu.com/s/1o0n332BR0hNnDD-12PbXJA
提取码:1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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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呼和浩特12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