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关系如何确认(劳动关系认定三要素)
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形成的,由劳动者提供劳动,用人单位支付报酬的一种法律关系。按照我国的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定立书面的劳动合同,因此一般来说只要有劳动合同,劳动仲裁委或者法院都会认定劳动关系,特殊情况除外。我想主要说一下,关于没有书面合同的劳动关系如何认定的问题,这样在很大程度上能帮助到一些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遗失或被用人单位掌握的朋友。
第一,工资发放记录。因工资发放有特殊的规律,比如金额和时间较为固定,与一般的资金流转比如借贷或者报销有着明显不同,对方不认可的话,仲裁员或者法官都会让对方举证并做出合理解释;第二,考勤打卡证明,一般劳动者都是需要正常进行考勤,有的是指纹打卡,有的则是钉钉打卡。指纹打卡原则上比较难取证,因为该记录往往由用人单位掌控,但是钉钉打卡记录是可以通过录屏等方式保存下来。;第三,社保记录。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用人单位是有为员工上社保的法定义务,因此社保记录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证明劳动关系。第四、工服、工牌或者上级安排工作的记录。劳动者在工作期间,要注意保留与领导之间的沟通记录,同时保留日常单位发放的工服、工牌等,有助于劳动者认定劳动关系。
同时,我需要提示各位劳动者,并非具备某一项就可以认定劳动关系。我个人建议,在没有劳动合同的前提下,最好可以搜集上述二至三项以上的证据。
友情提示,一旦认定劳动关系,劳动者才可以享受工伤待遇、要求支付劳动报酬、经济补偿或经济赔偿金以及其他劳动者应当享有的相应权益。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劳动关系认定的三个要素是缺一不可的,分别是用人单位的劳动者主体合法、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和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
一、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二、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劳动关系如何确认(劳动关系认定三要素)
哪些劳动关系不受劳动法保护
1、在校学生
在校学生在外兼职、为完成学校安排的社会实习、自行从事的社会实践活动等,一般无法被认定为劳动关系。
2、退休人员“返聘”
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劳动合同终止。且相关司法解释明确规定,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法院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
3、协议承包
根据协议内容看,双方间的法律关系也并非劳动关系,更接近于承揽合同关系,即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完成主要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关系。
4、家政服务员
在法律层面上,“自然人”无法成为劳动法意义上的“用人单位”。家政服务员提供劳动的对象为雇主,即自然人主体,所以,雇主无法成为劳动法上的“用人单位”,双方也就不存在法律意义上的“劳动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