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天记录能作为证据要到货款吗(聊天记录可以当借款证据吗)
本文目录一览:
- 1、聊天记录能作为借钱的证据吗
- 2、对方欠货款。我没有任何证据,只有微信聊天记录,可以要回吗?
- 3、对方拖欠货款,微信的聊天记录可以作为证据起诉对方吗?
- 4、民间借贷中聊天记录能否作为证据?
- 5、微信转账记录能作为证据使用吗
- 6、微信聊天记录能作为借钱的证据吗
聊天记录能作为借钱的证据吗
微信聊天记录、支付宝转账记录等可以作为证据向法院提供,但需要对其真实性、关联性、合法性予以补强。支付宝的转账记录类比银行的转账流水,可以证明双方间存在财产往来,但认定二者之间存在借贷关系,还需要结合其他证据证明。微信聊天记录属于证据中的电子数据,只要能够初步证明双方存在债权债务关系,就可以作为证据向法院提交。但根据证据真实性、关联性、合法性的要求,若想微信聊天记录在审判实践中作为定案证据的话,则应当满足以下条件:
1、微信聊天记录的来源必须符合法律规定;
2、非实名制微信应当确定微信聊天的双方为本案当事人;
3、确定微信聊天时间在涉案事实的时间段内;
4、微信聊天的内容不能含糊不清,且具有相对完整性,能够反映当时想要证明的事实。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第十七条 原告仅依据金融机构的转账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转账系偿还双方之前借款或其他债务,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证明责任。
对方欠货款。我没有任何证据,只有微信聊天记录,可以要回吗?
首先你一定要知道的是,微信聊天记录是正式的证据,这是由司法解释认定了的。祝你好运!
对方拖欠货款,微信的聊天记录可以作为证据起诉对方吗?
1、微信的聊天记录可以作为证据起诉对方,还可以收集别的证据,电话录音、转账记录、凭证、人证等等,这样去法院起诉胜诉的几率才会大一些,还可以找第三方催收机构帮忙催收;
2、维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
民间借贷中聊天记录能否作为证据?
可以,聊天记录只要形式来源合法,可以作为民间借贷的证据。目前在司法实践中还包括能够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其他证据,如短信、微信、博客、网上聊天记录等电子数据以及录音录像等视听资料。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规定:“出借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在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当事人为证明存在借贷关系所提交的证据多为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这些大都属于书证范畴。
微信转账记录能作为证据使用吗
转账记录能作为证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明确规定的证据包括:当事人的陈述、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鉴定意见、勘验笔录。
微信平台上的信息以电子数据的形式存在,显然属于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证据的范围。但是,记录中需明确身份、明确用途、保留记录。
另外,我国现行的《民事诉讼法》明确了电子数据为法定的证据类型,电子数据是指通过电子邮件、电子数据交换、网上聊天记录、博客、微博、手机短信、电子签名、域名等形成或者存储在电子介质中的信息。
扩展资料
2018年1月9日晚,阿秀通过微信转账货款时,误将4530元转给了罗某,阿秀立即向罗某发微信说转错了请求归还,但罗某非但没有回微信,还点击确认收款,并关闭手机。
阿秀在事发当晚前往当地公安局请求联系协调此事,可罗某还是无回应。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阿秀将罗某诉至法院,请求判令被告罗某退回4530元。被告罗某没有出庭答辩。
原告主张其误将4530元微信转账给被告,并提供了借记卡账户历史明细清单、微信交易记录、微信聊天记录、微信详细资料、报警回执等证据证实。而被告经法院合法传唤未出庭质证及抗辩,且现有证据不能证实被告取得该款项具有合法根据,法院判决,被告罗某向原告阿秀返还4530元。
参考资料:新华网-微信转账记录能作呈堂证供?看看需要哪些条件
微信聊天记录能作为借钱的证据吗
微信等聊天记录可作为证据。
经济持续下行,导致诸多行业经营困难、资金链断裂,借款人无法按期还款,债权人诉至法院催要借款的情形明显增多。
在数量增长的同时,案件也出现一些新的特点,如经营性大额借贷比重上升、新型证据频现、借款人主张返还高息的案件明显增多等。在审理此类案件中,已出现大量使用QQ、微信等聊天记录作为证据,还有语音内容。
如果双方通过QQ、微信等方式沟通协商,在债权凭证缺失或存在瑕疵,借款交付证据不是很充分的情况下,提交相应QQ、微信记录有时可以作为有力的佐证,甚至成为决定借贷事实成立与否的关键,故留存相应记录,往往能够起到有备无患的作用。
扩展资料
微信语音作为存储在电子介质中的录音资料,适用电子数据的规定,但不能作为单独定案依据。
微信语音作为存储在电子介质中的录音资料,适用电子数据的规定,但不能作为单独定案的依据。微信语音具备证明效力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保存原始记录;
微信语音中记载的内容清晰、准确,双方就所谈论的问题均有明确表态;由于微信语音存在易改变、难识别等特性,以其单独作为证明依据,有时并不充分,故除微信语音外,还应充分提供其他证据佐证。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民间借贷纠纷复杂 法院:聊天记录可以作为证据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微信聊天记录能否成为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