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男朋友骗钱微信聊天记录有用吗(微信被骗一万块钱但是没有聊天记录)
本文目录一览:
- 1、被骗钱可以报警微信聊天记录有没有用
- 2、被人骗了钱,没留证据,只有微信聊天记录可以报警吗?
- 3、在谈恋爱过程中对方欺骗自己并且把微信聊天记录删了报案起不起作用?
- 4、微信遇到诈骗,聊天记录可以作为证据吗
- 5、被别人骗了2000块,我告他的话,聊天记录可以作为呈堂证供吗?
- 6、被男友欺骗后,该不该窃看他的微信记录?
被骗钱可以报警微信聊天记录有没有用
1、被朋友用微信欺骗钱了,有聊天记录可以报警作为证据。
2、聊天记录属于证据形式中的“电子数据”。《民事诉讼法》第63条第1款第(五)项、《行政诉讼法》第33条第1款第(四)项、《刑事诉讼法》第48条第2款第(八)项,都规定“电子数据”属于证据的一种。
3、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诉讼法解释》第116条规定:“视听资料包括录音资料和影像资料。
电子数据是指通过电子邮件、电子数据交换、网上聊天记录、博客、微博客、手机短信、电子签名、域名等形成或者存储在电子介质中的信息。
存储在电子介质中的录音资料和影像资料,适用电子数据的规定。”
4、综上,聊天记录属于电子数据,可以
作为证据使用。
被人骗了钱,没留证据,只有微信聊天记录可以报警吗?
不能的,即使是报警的话也是不起作用的,因为现在讲求证据,而且孤证不证,就是说单一的证据是不能作为证据的。
在谈恋爱过程中对方欺骗自己并且把微信聊天记录删了报案起不起作用?
从你描述来看,如果谈恋爱过程中对方欺骗你,又把聊天记录删了。如果是有财产上的损失,你是可以报警的,但是要保存聊天记录这些证据。
微信遇到诈骗,聊天记录可以作为证据吗
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证据包括: 电子数据。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电子数据是指通过电子邮件、电子数据交换、网上聊天记录、博客、微博客、手机短信、电子签名、域名等形成或者存储在电子介质中的信息。综上,聊天记录属于电子数据一种。微信作为证据想让法院得到认可并支持,必须要完成以下的举证(一)必须确认微信的使用主体就是当事人双方。如果当事人一方向法院提交了微信证据,但是却不能证明使用微信的当事人为案件的当事人,这在原则上就不符合主体的条件。(二)保证获取微信聊天记录的方式方法的合法性。通过非法的方式获得证据是得不到法院的支持的,比如非法搜查、非法扣押等方式。(三)必须提供真实和完整的微信证据,必须保证微信证据和其他证据之间存有关联性,并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在诉讼案件中,若想得到法官对证据的认可和支持,必须保证证据具有真实性、合法性和关联性。
被别人骗了2000块,我告他的话,聊天记录可以作为呈堂证供吗?
被别人骗了2000块,我告他的话,聊天记录可以作为呈堂证供吗?微信聊天记录是可以用作证据的,使用微信聊天记录属于电子数据,它属于证据类型。但前提必须满足诉讼证据的”三性”,客观真实性、关联性、合法性。具体来说,如果微信不是实名制,就无法证明微信用户是一方当事人,则微信证据与事件案件没有法律联系。
《民事诉讼法》第63条规定,证据包括:(1)双方的声明;(2)书面证据(3)物证;(4)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目击者证据(7)评估意见;(8)检查记录。证据必须经核实属实,才能作为确定事实的依据。《民事诉讼法》第63条第1款五项,《行政诉讼法》第33条第1款四项,《刑事诉讼法》第48条第2款第(8)项规定:电子数据”它属于一种证据。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诉讼法解释》第116条规定:微信记录能否作为证据在法庭上有两个前提1电子数据这是一种法律类型的证据,并且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进一步明确,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诉讼法解释》第116条规定,电子数据通过电子邮件,电子数据交流、在线聊天记录、博客、微博、手机短信、电子签名、域名等信息形成或存储在电子媒体上。
微信平台信息电子数据显然,它属于民事诉讼成文法证据范围。一是证明微信用户是双方当事人。二是确保微信的完整性。具体来说,由于微信不是实名制,如果无法证明微信用户是一方当事人,则微信证据与事件案件没有法律联系。微信头像或微信相册照片、在线实名或电子数据发送方的认证材料或所有者的身份认证,以及第三方组织即软件供应商腾讯的协助调查。微信证据是生活片段记录。如果不完整,可能会断章取义,不会被采纳他向法院起诉。
被男友欺骗后,该不该窃看他的微信记录?
我觉得还是不应该偷看别人的聊天记录。因为那是别人的隐私,就算是你们关系很好的话也是不可以的。因为还是要尊重别人,信任别人。这样自己才会得来尊重与信任。如果总是去偷看别人的聊天记录的话。别人也不是傻子,肯定就会看出来。到时候肯定免不了大吵一架。我觉得如果要是感觉到信任危机的时候,就可以跟对方好好的长谈一下。如果对方愿意自己主动交代的话,那么肯定是比较好的,如果对方还是一口否认的话,那么就应该选择相信他。
如果在事情败露的时候发现他说谎了,就立马分手。这样也是对自己的一种保护。因为我觉得这种东西也不是看出来的。肯定得是对方自己有足够的道德标准。这是需要自律的东西。如果要是总看着别人的话。估计他也会觉得充满压迫感。也会觉得难以呼吸。也会觉得特别的不舒服。那么我觉得这样就没有必要了。因为两个人在一起肯定是希望能够过得更好。如果要是都让对方感觉到不舒服的话。就应该止损离开让自己感觉糟糕的这种关系。
一个人还是应该坦坦荡荡的做人。不应该去做一些偷看别人聊天记录的事情。这样也是对自己的不尊重。因为这意味着自己就要做小人了。还是不要这样,什么事情都拿到明面上去说会比较好。这样你的尊重也会换来别人的尊重。如果你去查看别人的聊天记录。要是你看到了什么的话,可能就会发火。如果要是没有看到什么的话,又会自责。所以这样就完全没有必要。
我觉得一段关系中最重要的就是信任。如果要是没有信任的话,就趁早让自己及时止损。要不然对自己也是一种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