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吵架后发的微信聊天记录(和老公吵架的聊天记录)
本文目录一览:
- 1、老婆吵架后发微信回复的都是不想在一起还有救吗?
- 2、跟老公吵架了,发微信跟他说了一大堆,回来跟没事人一样,很平常该干嘛干嘛,有说但是没感觉两个人有点
- 3、我和老公的聊天记录?
- 4、夫妻法院离婚短信和微信聊天记录可以做举证证词吗?
- 5、微信聊天记录能作为家暴离婚的证据吗
- 6、由于吵架一生气删了跟女朋友的微信聊天记录,现在很后悔,想找回来,有高人帮帮忙吗?
老婆吵架后发微信回复的都是不想在一起还有救吗?
嗯,如果你们两个是真心相爱,并且有一定的感情基础的是可以挽回的。你可以做一些事情去挽回你的老婆,嗯,去温暖她,让她你明白你是爱着他的。
跟老公吵架了,发微信跟他说了一大堆,回来跟没事人一样,很平常该干嘛干嘛,有说但是没感觉两个人有点
改变自已,夫妻之间最重要的是信任,吵架就象是心中点了一把火,烧伤的是自已的内心。伤人伤已。一定要注意沟通,一般人吵架都是因为误解,以已度人,所以日后要注意在冷静时耐心沟通,要学会尊重别人,宽容别人,只要你做到这一点,就一定会收获幸福!
我和老公的聊天记录?
婚姻最忌讳的是口无遮拦,互相人身攻击。感情没有了,但是完全可以理性的交流,可以心平气和的坐下来。谈谈孩子的抚养问题。这种语言的冷暴力不仅无济于事情的解决。还能让对方的感情在无情的冷嘲热讽当中渐渐的冷却。只能是熟悉的人,渐渐变成陌路。情商不高的夫妻们往往采用的是这样的语言攻击杀伤力。即使残存的感情和理智,也会刹不住车。奉劝你们。各自冷静下来。好好思考。自己在婚姻当中,所扮演的角色,以及在婚姻生活当中自己有哪些不足和缺点。即使做不成夫妻,还可以做成朋友。反目成仇绝不是一天两天形成的双方在婚姻生活当中都有问题。各自反思。自我反省。才能让自己的婚姻长久。不要再吵闹,会影响孩子的心理健康和情绪。
夫妻法院离婚短信和微信聊天记录可以做举证证词吗?
可以的,只要是具有法律效应的聊天证据(伪造的,改动的除外)均可以作为证据进行举证。
微信聊天记录能作为家暴离婚的证据吗
近日,思明区法院家事法庭开庭审理了一起这样的离婚官司。女方起诉请求判决离婚,还亮出了与丈夫之间的微信记录,证明自己确实屡遭丈夫的打骂。“打了十年越打越重”“哪对夫妻没动过手?”“你一次又一次打我的时候,有想过我是谁?”“打你是我的错”……这些微信聊天记录,证实了小薇(化名)婚姻生活的痛苦。
最终,微信聊天记录成为认定男方家暴的证据之一,法院一审判决支持了女方的离婚诉求。
家暴悬疑:她说“遭家暴”,他说“没有打”
在很多亲友的眼中,小薇和阿勇(化名)的婚姻挺美满。他们夫妻二人,结婚后生下一个儿子,在厦门一共有两套房产。
但实际上,小薇的婚姻很痛苦。她起诉说,婚后阿勇经常要她交代“恋爱史”,稍不满意就打她骂她;前两年她怀二胎时,他还一直追问“孩子是谁的”,用言语侮辱和刺激她,还不承担家务,导致她身心痛苦而流产。
小薇认为,丈夫频频家暴,夫妻感情早已破裂。因此,她起诉要求离婚。
他们夫妻二人,在厦门一共有两套房产。小薇说,丈夫存在过错,应当少分财产。此外,小薇还提出了精神损害赔偿,请求法院判决被告赔偿精神损害赔偿金10万元。
在法庭上,阿勇说“家暴不是事实”,他也不同意离婚,还说双方仍有感情,只是“偶尔发生争吵”。
微信记录:男方承认,“打你是我的错”
为证明自己确实受到家庭暴力,小薇向法庭提交了相关证据,包括之前的报警记录、微信聊天记录、就医记录以及反家暴中心提供的证明。
在夫妻俩的微信聊天记录中,多次出现“打”这个字。
其中,小薇说:“打了十年越打越重”“你一次又一次打我的时候,有想过我是谁?”
面对妻子的谴责,阿勇回复说:“打你是我的错。”“哪对夫妻没动过手?”
法院认定:男方实施家暴,要赔精神损失
思明区法院家事法庭认为,本案中,虽然双方对是否存在家暴有明显分歧,但从小薇提交的证据来看,阿勇的辱骂、殴打并非偶发,也正是因他的多次家庭暴力行为,导致女方起诉离婚。
根据“同等条件下照顾女方、照顾无过错方、尊重当事人意愿”的原则,被告实施家庭暴力行为存在过错,而且该过错系导致婚姻关系解体的主要原因,所以被告依法应适当少分夫妻共同财产。因此,法院酌定小薇分得夫妻共同财产的60%,阿勇分得40%。
另外,小薇还有权利主张精神损害抚慰金,综合考虑家庭暴力行为造成的损害后果,判决阿勇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5000元。
因小薇与阿勇的孩子未满10岁,考虑到阿勇难以照顾孩子,因此一审法院判决认为,让孩子随母亲生活更合适。
一审判决后,阿勇不服,已经向厦门中院提起上诉。
由于吵架一生气删了跟女朋友的微信聊天记录,现在很后悔,想找回来,有高人帮帮忙吗?
看过一篇文章说即使
删掉微信聊天记录也手机文件夹里保存,怎么弄没弄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