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作弊被抓坠楼身亡,领导“老师做法并无不妥”,如何看待?
孩子想不开走极端,主要还是家庭教育的原因。监考老师并无不妥行为,虽然不能预料孩子的行为,但做法可以更人性化一些。
作弊被抓引起的坠楼
太原中北大学软件学院18级的一名学生,在课程补考期间,因作弊被监考老师发现,没收试卷后离开考场,不久之后坠楼。据同学反应和视频监控可以看出,试卷被没收后,他并没有跟老师发生争执,只是趴在桌子上疑似哭泣了约20分钟。
事发之后,家长指责学校没有做好心理安抚。经过调查之后,学校认为监考老师行为并无不当,将一如既往严格考风。
孩子的承受能力取决于家庭教育
从孩子做出极端行为来看,他也是有比较强的自尊心。手机和试卷被没收走后,时某还在考场哭泣了一阵时间,但是情绪并没有得到舒缓。再给妈妈发了微信之后,就做出了冲动的行为。
从妈妈的回复来看,第1句话就是“又咋了?”,说明孩子之前肯定说过类似的话,并不是第1次流露出自己配不上母亲期望的念头。
这位母亲最后一条微信,“不会就瞎做做”,可以看出,已经没有很高的要求了。但是这个时候,孩子已经不能接受失败的后果,他需要的不仅仅是这种敷衍式的安慰。如果这时母亲能直接电话他进行开解,表示对他的理解跟强力的支持,也许结果会完全不同。甚至,在补考之前,就严格要求孩子做好复习,他也不至于动了作弊的念头。
在这里不是指责这位母亲,应该说包括你我在内的大部分中国家庭,并不了解如何正确的对孩子进行挫折教育。
大部分情况下,父母都是在孩子比较小的时候有很高的期待,抱着望子成龙望女成凤的想法,采取严厉批评或者是打骂教育。随着孩子的成长,在不断的失望中接受孩子是个普通人的现实,最后又变成无条件的包容,以及敷衍式的安慰或支持,悲剧往往就这么产生了。
学校的指导思想不错,但做法可以改进
从学校的立场来说,严格考场纪律,严肃处理作弊行为,这种指导思想是完全正确的。也是一所大学应当有的学术追求。
但是在做法上完全可以进行改进,比如抓到作弊的同学,由巡场老师统一带到别的教室处理,能够有以下好处:
第一,在其他教室确认作弊是否属实,可以减少现场的争执,避免影响其他学生考试。第二,在其他教室办理作弊后的相关手续,可以避免当事人的尴尬,维护他们基本的自尊。第三,作弊的学生发现自己并不是唯一一人后,可以产生一定的心理疏解。第四,在其他教室,老师可以观察学生的反应,根据不同学生承受能力,进行相应的心理疏导,避免出现极端行为。总结:悲剧已经发生,其他的家长应当从中反思自己对孩子心理教育的疏漏,学校也要在坚定立场的情况下,做一些人性化的改变。其他网友观点
6月6日,山西中北大学软件学院18级大二学生时某,在补考中作弊被发现,监考老师发现后没收了其试卷,教室监控显示并经同考场学生证实,在考场内,该学生与教师并未发生激烈言语和冲突,但是学生离开考场不久后,便坠楼身亡了。当地公安机关已对事件积极展开调查。目前学校正努力与家长沟通交流,认真妥善处理好后续事宜。对于此事件,笔者谈几点个人看法:
首先、正如中北大学校长所说“老师做法并无不妥”,严肃考纪,认真负责,是监考老师应尽的职责,考生时某意外身亡,老师免责。无论小学、中学、还是大学,严肃考纪都是理所应当的事,这充分体现公平原则;监考老师认真监考和积极负责,处置作弊学生妥当,都是应该得到支持和赞扬的。要说到学校责任,笔者认为也确实存在,特别是场外监考老师,应该把受处理的作弊学生护送到心理安慰室,让相关人员进行开导和教育,而不是轰出考场就放任不管了,万一学生想不开,真出了事,学校也是脱不了干系的,所以学校的确对此事件负有一定责任!
其次、学生时某属于第二次补考,心理压力较大,但这不能成为其作弊的理由,监考老师处置妥当,时某坠楼是心理素质太差所致。近年来,大学“清退”之风雷厉风行,两次补考不过的大学生,就会面临被“清退”的极大风险;时某已经是第二次补考,其思想和心理压力可想而知,当作弊被监考老师发现,并作出没收试卷处理以后,其忧伤的心情是可想而知的。我们从其给母亲的短信中,也可以明显看出其沮丧的心情,时某非常担惊受怕,若是被学校清退回家了,真的无颜面对爹娘,这才发出“我不配”的信息,绝望中选择了跳楼轻生。笔者觉得学校在这个方面太疏忽大意了,不仅要制止学生犯错,更要细心呵护学生孱弱的心灵!
再者、从时某与母亲的聊天记录来看,这孩子自尊心过度要强了,并且还没有要强到点子上去,作弊是严重违纪,任何学生都明白。时某应该肯定不想被学校给“清退”,也许平时就不够努力,或者自信心不足,再或者抱有侥幸心理,总而言之他选择了一种错误的方式——通过考试作弊力求蒙混过关;结果事与愿违,作弊被监考老师发现,试卷被没收,考试也可能以零分计,并且要面临严厉校规校纪处分。时某应该是思虑到了很多可怕的后果,尤其是无法给家庭父母交代,所以冲动之下,选择了坠楼轻生这条不归路。笔者想说,孩子你真的是太傻了,什么也没有你的命重要,最多大学咱不上了就是,有什么大不了的吗?何至于丢了自己的命啊!
综上所述,笔者认为,中北大学时某因补考作弊被监考老师逮到,而选择坠楼轻生身亡,真的特别令人哀叹和惋惜。关于珍爱生命教育这堂课,对孩子要时时讲,无论什么时候、无论什么事情,都没有自己的生命更重要,大学可以不上,学业可以不要,生命绝不可以轻易丢掉,因为它不止是你自己的,还是家庭与父母的!
其他网友观点
在美好的年纪,选择这样决裂的方式离开这个世界,作为一个外人,大家都感动心痛惋惜。可想这个孩子的父母是怎么怎样的心情,死者为大,我们不好再去议论他什么,就算他做错了,他也用自己的一条命做了个交代。我们不去在议论他,就叫他安心地离开吧。
我们现在来说说这个坠楼大学生的父母。本来出现了这样的事情,大家都是该同情他们的。毕竟养活了20年的孩子,说没就没了,叫谁不心疼呢。心情可以理解。可是我不理解的是家长把孩子跳楼的责任推到了老师和学校的身上。全然不说自己的孩子在此事件中其实负有全部的责任。一直在找老师和学校的责任,目的只有一个!此事件已经在6月10号达成了和解,啥意思,说白了就是拿到了自己想要的赔偿金了,于是家长离开了学校。
事件的经过。
山西中北大学软件学院18级学生时某,在6月6日下午14点课程补考中,出现了作弊行为,老师发现后,没收了其试卷。时某在考场那里趴了20分钟后,走出考场,然后不久就发生了坠楼事件。
家长对学校的指责。
家长觉得老师没搞好心理疏导,如果老师及时去安慰孩子,悲剧就不会发生了。“若校方第二天再通报作弊一事,我相信孩子不会跳楼”。
家长的这套说辞,叫我对她的同情的想法顿时都没有了。监考的老师的职责就是监考,你作弊了,人家有权做处理,再说人家老师也没做什么过分的事情,都是按规矩办事的,如果按规矩办事也承担责任的话,那么老师们只有不做事了。因为不做事就不会错。
中北大学校长的回应。
对于此事件,中北大学的校长也郑重表示过,老师做法并无不妥。老师做法并无不当之处”,因作弊被记过或处分可以撤销。
不管学校有没有责任,这个赔偿款肯定是要有的。
只要学生在学校出事了,就算学校没有任何责任,赔钱也是一定要有的,就看赔多少的问题。为了尽快解决问题,大学里也是想出钱买个安静。
事情到此随着赔偿款的谈妥也就结束了。但是我觉得人们对于此事件的思考不会停下来。
对于大学来说,虽然老师们没有做错什么,但是我们的教育是以人为本。犯了法还讲究法外施恩呢。学生只是犯了规矩,老师尽可能多做一点,多些关怀。制度是死的,但是执行制度的人是活得呀,在制度许可的情况下多些温度。
此事件中,时某的父母获得了一定的赔偿款,但是给多少也弥补不了失去孩子的伤痛。但是事已至此,谁也无力改变什么。但是它给人们敲响了警钟。现在的孩子们太脆弱,动不动就自杀。家长一定不要只关心孩子的学业,一定要多加关注孩子的心理的健康,再就是家长给予孩子的爱应该是更加纯粹和无条件的爱。
让孩子觉得就算全世界抛弃了自己,自己还有爸爸妈妈温暖的怀抱,那里是自己可以依靠的港湾,这个孩子遇到这么点事情就想到了自杀,我觉得他心理上一定有问题了。人只有在悲观失望、万念俱灰的情况下才想到自杀。就因为一个小小的考试,就想到了自杀,这不正常呀。
所以家长们对孩子进行教育的时候,不要只关心孩子的成绩,比文化教育更为重要的是孩子的心理健康教育,还要进行生命教育,挫折教育,人的 一生哪里有那么多顺心如意的事情,遇到了坎坷和挫折是人生常有的事情。不管怎样,人最可宝贵的只有生命,命没有了,还谈什么其他的。
每年考试的时候,我们在考场的黑板上都会写上“诚信考试”。这是从孩子们很小就开始培养的品质之一。时某作为一个大学生还没有学会,而且他为此还付出了生命的代价。引以为戒吧。既然知道分数的重要性,就要认真对待,考作弊蒙混过关终归不妥。
事情解决后,时某的妈妈发朋友圈“余生再无你”,心痛的感觉。一路走好吧,天堂里没有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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