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认定同居关系(法律怎么认定同居关系)
A例:李雷和韩梅梅是从大学到毕业一直是情侣,两人已见过对方父母,也按照家乡风俗办了订婚仪式,俩人共同生活到了一起。
B例:西门庆和潘金莲均有各自的家室,但俩人偷偷在外租房同住,乡亲们私下其实都知道,背地里议论纷纷。
C例:阿力和阿强都是男生,两人顶住世俗的压力和异样的眼光一直共同居住在一起。
上述三个案例哪个是被法律否定的与他人“同居”的行为呢?
如何认定同居关系(法律怎么认定同居关系)
《民法典》及《刑法》均对已婚人士与他人同居作出了否定性的评价,那么什么才是与他人“同居”呢?今天李冠松律师就这个普通但又不简单的问题与大家探讨下。
当前国内法律认为,“与他人同居”中的“他人”是指婚外异性,“同居”是指不以夫妻之名,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
因此与他人同居包含以下几个要点:
一、必须在有婚姻有配偶的情况下与他人同居;
二、必须与异性同居;
三、是否以夫妻名义同居是界定“重婚罪”的重要标准。
如何认定同居关系(法律怎么认定同居关系)
我们再回到文章开头的三个案例:A案例并不是法律禁止的同居;B案例是民法典禁止的同居,不是刑法禁止的同居;C案例不是法律禁止的同居,但是在有婚姻的情况下,妻子也可以此为由要求离婚。